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决定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
培训机构的培训方式有哪些?第一: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 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法》没有禁止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导致一些用人单位出现了要求提供担保、或者变相收取押金等行为,虽然劳动部作出过相关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押金,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担未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明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并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职业病危害与防治培训; 一、有关术语和定义; 1.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 2.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 4.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4.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 5.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19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3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