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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非法手段获取标底信息而中标的单位,尚未开工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开工的,责令其立即停工,开工的损失自负;停工困难的,由上级招标投标管理...
对用非法手段获取标底信息而中标的单位,尚未开工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开工的,责令其立即停工,开工的损失自负;停工困难的,由上级招标投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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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式签定承包合同前中标单位应由具有相应资信能力的银行出具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及有效期按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符合招标书的要求,主要应包括: 1、投标书综合说明,工程总报价; 2、按照工程质量清单填写单价分析、单位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总造价、三材用量;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选用的主体工程和施工导流工程施工方案,参加施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数量、型号清单; 4、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的主要组织保证和技术措施; 5、计划开工、各主要阶段(截流、下闸蓄水、第一台机组发电、竣工等)进度安排和施工总工期; 6、参加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名单; 7、工程临时设施用地要求; 8、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工作由水利部统一归口进行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规定和办法; 2、指导、检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实施; 3、总结、交流全国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经验,为基层提供服务; 4、协调处理招标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监督重要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对有损国家利益、严重违反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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