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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户开垦耕种的“四荒地”、闲塘空地、“拱头地”等集体未利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七十四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几方面含义: (一)土地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规范。 (二)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土地法律规范,对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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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荒地、荒山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归开垦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交易转让的,它是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可以在直系血亲之内继承和继续使用,也可以与他人交换,但是不可以转让。如果受让人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条件的,转让也是违法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当然,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但是房屋所有权是可以转让的,而且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只要使用权没有被收回,就可以继续使用。如果儿子健在,或者有子女在,就可以合法使用宅基地。
国家对坟地和土地使用权者的生产经营间矛盾没有具体规定。从现有法律法规规定来说,国家禁止土葬,禁止坟墓违规占用耕地。同时,国家也在提偿引导公民把已亡亲属火化后在批准的墓地园林集中安放,避免占用农业用地。目前,相关政策仅是提偿引导,对坟地和农业用地之争还没有强制规定。因为强制规定并治理,会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以前个别地区的平坟还耕活动被国家紧急制停。虽无具体规定,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在开荒者未破坏坟墓主体情况下,当事人制止开荒者开荒耕种的主张要求难得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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