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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属于雇佣劳动,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既然雇佣关系成立了,医药费也应该老板承担。 如果老板不履行责任,可以按雇佣关系去法院起诉,要有一些证...
临时工属于雇佣劳动,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既然雇佣关系成立了,医药费也应该老板承担。如果老板不履行责任,可以按雇佣关系去法院起诉,要有一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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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属于雇佣劳动,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既然雇佣关系成立了,医药费也应该老板承担。如果老板不履行责任,可以按雇佣关系去法院起诉,要有一些证据,比如其他工友的证言,以及伤残鉴定。鉴定的话起诉到法院以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或者请律师,律师也可以委托鉴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要注意的是:第一、临时工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因为临时工属于雇佣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关系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第二、临时工也不属于农民工。农民工是指从农村出来的,然后在城市里具有相对来说有比较稳定的工作,每个月有固定的工资,拿相应的保险。
搜集雇佣关系的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想了解临时工受伤谁负责的问题,上面的内容可以参考。
你的这个情况讲的不是很清楚。还好看看是谁伤害了你,起因十么,在十么情况下伤害的,是否你本人存在过错,是否与工作有关。所以很难正确的回答你,但工伤的话是要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的,如果不是工伤的话,那么从法律上讲你可以要求伤害你的人承担责任,同时在一定情况下也可要求单位承担责任,这就是案一般的民事侵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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