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继承法》第l8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6条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
不是所有的遗嘱都要见证人在场的,代书、录音、口头、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因为这几种形式的遗嘱相对来说,其准确性、可靠性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不需要见证人见证的,如果不存在遗嘱无效的情形,那么所立遗嘱是有效的。
对于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等见证是需要见证人在当场进行见证的,如果只有一个那么遗嘱都是无效的,但如果是自书遗嘱或者是公证遗嘱的情况是不需要见证人在场的,不影响遗嘱的生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1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