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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4)银行认可的质...
(一)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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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融资流程 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 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股权出质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出质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股份公司股权出质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同意质押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4、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5、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工商管理机关登记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保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 6、企业应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7、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8、股权质押贷款的利率、期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 流动性资金短缺,想要融资却困难重重。可以说融资难是一直困扰着中国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因为中小型企业没有足够的房产、土地等不动产向银行保证自己的坏带能力。而股权质押融资很好的分散了银行信贷的风险,这也大大降低了企业借贷的门槛。股权质押融资为企业开辟了另一条融资渠道。 综上所述,股权质押融资流程主要是,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提供相关的资料、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一、什么是存货质押贷款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存货作为质物向信贷人借款,为实现对质物的转移占有,信贷人委托物流企业或资产管理公司等成为第三方企业,代为监管和存储作为质物的存货。 “存货(现货)质押贷款”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至少涉及借款人、贷款人及提供质物监管与仓储服务的第三方三个主体,其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存货(现货)质押合同及三方签订的存货监管合同确定。 二、质押存货贷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存货(现货)质押贷款业务涉及到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三方的利益,因此要有一套严谨、完善的操作程序。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其次,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开立专用存货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存货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申请。 再其次,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存货(现货)质押合同,按照存货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最后,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账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1、所有权当铺贷款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当铺贷款,提供相应的贷款资料。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3、所有权当铺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所有权当铺贷款当事人必须在所有权当铺合同中向所有权当铺登记机构进行所有权当铺登记,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所有权交给所有权当铺登记机构保管。注:所有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发行《所有权出质登记证书》。所有权当铺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红利的归属由当铺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4、贷款机构根据贷款合同和所有权抵押登记证书》发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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