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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
一、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是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作为物业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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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设备移交给相关专业单位负责管理,并移交有关技术资料。相关专业单位应当及时接收。物业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将有关设施设备移交专业单位管理的情况予以公示。专业单位接收后,应当及时做好有关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养护,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和正常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专业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交有关费用和进行有关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的,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的主要事项和费用支付的标准与方式。未签订委托协议的由专业单位自行负责相关工作。
法律明确规定,物业公司与小区间的权利义务取决于双方物业合同约定。 也就是说,如果物业公司依约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义务,特别是依约履行小区的安保义务,而出现小区业主财产被盗,物业公司一般无需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如物业公司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安保条款的约定,导致业主财产被盗,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业主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的,可以先由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如果业主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业主败诉,且仍然不愿意履行相应的缴纳义务,极可能被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强制执行,甚至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六十五条: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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