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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内到法院,案件重大复杂的,还会根据情况延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
对于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内到法院,案件重大复杂的,还会根据情况延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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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刑拘可以达到37天,但是有特殊情况,如果要算移交到检察院之前的所有时间的话就还要加上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间,一般是2个月,案情复杂的再加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再加2个月;重刑案件经检察院批准可再加2个月,所以这样加起来就是7个月零37天,这就是移交到检察院之前的最长羁押时间。单单是刑拘就只是37天为上限。(参照《刑事诉讼法》第124、126、127条的法律规定。)
如果是刑事拘留,由国家机关而非被害人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谅解不等于一定免除嫌疑人刑事责任。如公安机关认为仍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则嫌疑人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远远不像你说的十五天就能到法院。公安机关侦查期限两个月、之后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个月之后才到法院由法院组织开庭审理,上述期限根据案情还可以延长
对于移送起诉的刑事案件,一般在一个月内到法院,案件重大复杂的,还会根据情况延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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