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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离婚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大概需要三个月。 2、起诉离婚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大概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批准,可以延长...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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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一审判决离婚,离婚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大概三个月;不服上诉的话,二审半个月,也就是说在一审判决离婚的情况下是最长四个月。如果一审没有判决离婚,不能上诉,原告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可以随时提起。 2、在我们进行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在提出诉讼之后,又反悔了,是可以提出撤诉的,但是,还有一种情况是,我们在一审判决之后不服,继续提出上诉。而对于起诉离婚一审到二审需要多长时间来说,我们的法律规定,一般是一审大概三个月,但是如果不服上诉的话,二审半个月左右。
1、起诉离婚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大概需要三个月。 2、起诉离婚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的,大概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3、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批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2、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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