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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普通累犯的构成要件包括: 1、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2、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行为人在刚刚服完刑,还没有到达五年的时候又犯了新的罪名,这个情况会构成累犯。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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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成立条件如下: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一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立累犯。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过失犯罪所反映的主观恶性明显轻于故意犯罪,而且过失犯罪人再犯罪的可能性也比较小。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因此,如果前罪被判处的是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那么无论后罪多么严重,也不构成累犯。同样,若前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后罪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则也不能成立累犯。 (3)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其中所谓“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主刑执行完毕5年之内又犯罪的,即使附加刑尚未执行完毕,仍可构成累犯。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普通累犯的构成要件包括: 1、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2、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 3、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普通累犯的成立条件: (1)前后两罪均属于故意犯罪。 (2)前罪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也应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有少数国家规定,后罪只要是故意犯罪,无论应判处多重的刑罚,均构成累犯。 (3)前后两罪之间有一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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