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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鉴定过程中应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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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再鉴定申请应当自收到第一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任何一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l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也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l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医疗事故争议是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2)必须是对地方医学会做出的首次鉴定不服而提起的,不服内容包括对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鉴定的程序等;(3)必须是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提出;(4)必须是向送达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5)提交再次申请时,同时还要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及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在医疗事故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但患者并不是什么证据都不需要提供。在医疗侵权案件中,要涉及四大要件:侵权行为、被告方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方面提出证据,患者要就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提出证据。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向法院提供两个要件的证据,而患者也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那家医院就诊或手术过,而医院对自己权益造成了损害。患者享有哪些知情权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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