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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犬,应当携带犬只到所在地的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养犬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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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区(县)犬类管理处登记。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体检,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免疫证》;3、在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5、颁发证书。注:1。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注册,发给养犬证和狗标志;2、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3、不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政策规定:《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办理费用:首先,成都办理狗证不需要交费,即使交费也只在20元以内。
居民饲养犬只,须携带《居民户口簿》向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填写《养犬登记表》,由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审核;养犬人持审核盖章后的《养犬登记表》,携犬到市动物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站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注射免疫疫苗。经免疫、检疫合格的,领取《宠物防疫合格证》和标牌;经免疫、检疫合格后,养犬人持《养犬登记表》和《宠物防疫合格证》,携犬到市公安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对犬只拍照,领取《养犬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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