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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签合同需带什么证件,包括房产证(及土地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复印件一式5份,办理公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有关手续。...
1、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和补充合同正本,以及贷款合同。 2、商品房销售的原始票据。 3、房屋的外部测绘调查和平面图的原计划。(如果房屋测绘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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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1、有贷款当地城镇常住有效户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2、在贷款之前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累计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3、借款人具备正当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每月有固定的工资收入,贷款偿还意向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1.申请人身份证明 ⑴申请人及配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⑵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首页(盖公安局大印联、集体户口首页须反正面)复印件三份; ⑶申请人及配偶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户口簿内全部成员明细)复印件三份; ⑷申请人及配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以上三项缺少任一项均需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三份; 申请人与配偶户口不在一起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三份。 单身应提供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未婚证明三份或提供离婚证明复印件三份。 注:上述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均需出示原件,第⑵⑶⑷准备不全的,请准备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共三份)。 2.房产交易证明 房产买卖合同,原件2份+复印件1份(或者三份原件)。房产买卖合同中购买人应签字、留手印。 3.首付款证明 已付房款收据,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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