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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定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单方交通事故可否认定工伤主要看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以及是否承担主要责任。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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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一、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二、到什么地方进行伤残评定 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三、为什么同样的损伤,不同的人伤残等级不一样 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三种情形:A、交通事故、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B、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C、在四川省范围内,上述以外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四、交通事故发生后,我能赔到多少钱 因为交通事故的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你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的受限程度)、双方的责任承担情况(交警大队的事故责任书)和车辆的保险情况,还有你的户口性质(城镇还是农村)决定。这里计算比较复杂,建议直接向律师咨询。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关于伤残鉴定,可以申请交警部门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也可以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如果协商不成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可起诉到法院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直接电话联系律师咨询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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