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写好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
1.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遗嘱继承中遗产的分配,首先要看该遗嘱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够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合法有效的,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 2、若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则不能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实婚姻的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能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继承遗产。 法律上承认的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的时间在1994年2月1日前,且两人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结婚实质要件是指双方均无配偶、已达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情形等。 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
可以选择放弃继承。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3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