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下列材料: 1、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 2、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
法律分析 遇到集资诈骗想要报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集资说明书、非法集资的海报、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等书证、物证证据材料。但上述证据材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 2、提供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 3、提供嫌疑人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 2、提供娣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特大喜讯”、“送你福音”、“最新消息”、等材料。 3、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信用卡诈骗报案书面材料有哪些 举报、报案、控告信用卡诈骗经济犯罪行为,您需要提供如下证据材料: 1、被控告人身份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使用电话、住址等能证明或联系到被控告人的信息及资料; 2、被害人信用卡被冒用造成损失的证明能够如银行的催款单等; 3、被控告人信用卡被冒用的过程等报案材料; 4、银行控告的案件中,被冒用身份骗领信用卡的申请资料、信用卡款项损失情况(银行帐户清单)、银行存款经过及结果等; 5、查找相关证人的线索等。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