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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首饰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以及不属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依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如果黄金首饰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则算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黄金首饰如果是婚烟关系持续期间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算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1、生产经营收益。 2、工资奖金。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物但除已经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一方的情况外。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6、双方的住房补贴金住房公积金。 7、双方的养老保险金赔偿安置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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