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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
怀疑就可以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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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同成年人犯罪一样,刑罚仍然是对其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但由于未成年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在对其刑罚的适用上同成年人有着很大差异。《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基本于未成年人责任能力不完备及其容易接受改造、可塑性强的特点而确立的,它反映了刑罚与罪责相适应的原则及刑罚目的的要求。以上是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的最基本原则之一。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也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犯罪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未成年人身份比较特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故意杀人行为也有特别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故意杀人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杀人的,也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四周岁下调至十二周岁。原《刑法》第十七条中增加一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因为出于对刑事案件的侦查需要,所以有可能会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但羁押总是有期限的,在确定的羁押期限届满之后,按照规定就应当解除羁押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否则的话继续羁押下去,就有可能构成超期羁押。而要是司法工作人员因为违法行为,造成了超期羁押的话,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涉嫌盗窃罪要根据盗窃的数额和具体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怀孕的不影响对其定罪量刑,判刑后可按规定暂予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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