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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二、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为终局决定。
一、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就可以申请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复审委员会不受理当事人的无效宣告请求: 1、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上文第12条规定的; 2、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 3、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够证明权利冲突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的。 三、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包括形式审查、合议审查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三个阶段。在无效宣告审查程序中,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必须受以下两个条件限制: (1)只有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才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其专利申请文件; (2)修改的专利文件仅为权利要求书,而不能修改说明书。 实践中,导致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与造成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是完全不同的。其中专利权终止并不是因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导致被终止的。专利权属于一种有期限限制的无形财产权,但在法律保护的时间内,也会因为一些情况的出现而导致专利权无效。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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