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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个人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使用,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户口本使用,《民政部关于贯...
1、不可以。 2、领取结婚证一定要提交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 3、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以下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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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结婚证办理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的,若无法提供户口本可以开具相关的户籍证明进行办理,但是户口本复印件不属于有效的户籍证明不可以用于办理结婚证。
不行。领取结婚证必须提交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1、当事人双方各自带上本人最新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 2、如果当事人无法出具户口本的,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带印章的户籍证明,再申请结婚登记即可。一,《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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