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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无权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即使授权的权限是全权代理,也需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这是代理的基本要义,这也是代理和行纪的区别所在。只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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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谈一下我的个人看法: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的股权收购行为应被视为总公司的行为。总公司又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这时要按照《公司法》解释三规定的情形处理。这个股权转让转让合同在没有《合同法》52条规定的情形,都是有效的。完成股权转让登记的则不能要求返还股权,只能要求赔偿。
简单谈一下我的个人看法: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的股权收购行为应被视为总公司的行为。总公司又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这时要按照《公司法》解释三规定的情形处理。这个股权转让转让合同在没有《合同法》52条规定的情形,都是有效的。完成股权转让登记的则不能要求返还股权,只能要求赔偿。
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对象(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都一样):1、和受让方谈判,确定初步转让价格、履行方式、期限等重要条件2、将上述条件告知其他股东3、并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中有人愿意以同样的条件收购,则他可以截胡4、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而且不要求优先购买的话,你可以和受让方签订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5、最后,不要忘记去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如果是100%的股权转让,就是所有股东的股权都转让给新公司,股东套现。操作程序和上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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