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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不规范。一是存在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区块因户籍不同,补偿标准不一样。其次是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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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征地拆迁引发矛盾其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除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外,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中级人民法院将本案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目前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化解拆迁社会矛盾的主要方法,具体分为: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让权利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基层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循法,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强化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弘扬法律的权威。法律的权威在于人民的信仰,要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法律宣传和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方式推进法律的普及,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形成人人知法、人人尊法、人人守法、人人信法的法治氛围,引导基层群众自觉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和解决矛盾纠纷。 三、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过公平正义的维护以及司法效率的提高,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担负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四、完善法律救助机制,加大对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力度。建立村(居)法律顾间制度,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群众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诉讼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拆迁许可案件、拆迁裁决案件以及与拆迁有关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案件;对不涉及不动产物权,仅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对立项、规划等拆迁许可前置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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