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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后,确定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下发裁定中止执行通知,或者另一方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法院下发债权凭证,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其...
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被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恢复执行能力后再予以执行,被申请人不会被判处刑事处罚。根据《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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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执行人已经搬到外地,法院执行存在一定难度。 2、作为申请执行的当事人,您要尽可能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主动与执行法官沟通联系,了解执行进度,向执行法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于法院顺利执行。 3、您应尽快与执行法官当面沟通,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须要当事人参与配合,或是需要向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或是告知当事人执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厉害关系,以便进一步开展执行工作,这些问题仅通过电话或短信是很难讲清楚的。 4、目前没有执行完毕,所以法院无法告知你执行结果。 5、根据《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6、如果您没有时间处理执行事务,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按法律规定,你可以积极去查找被执行人的有没有其他财产,如果有的话,你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首先,要确认一点,法院强制执行的是你个人还是公司,‘一、如果是你个人,法院会让申请人了解你的财产或者由法院调查你的财产情况(包括你名下的房产、汽车、股票、公司股份等),如果你确实没有任何财产,那么执行案件就会中止或者终结在那放起,等你以后有财产可供执行了再恢复执行你!只要法院有你这个执行案件在,那么你有财产的任何时候法院都可以执行你,不存在什么追诉期的。二、如果执行的对象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法院只能执行公司名下的资产,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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