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由质监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应当遵守本办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电梯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质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单位应当充分评估预安装电梯的使用频率、使用环境等因素,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选型配置电梯,将电梯制造单位的资质条件、售后服务能力、市场反响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电梯安全质量状况,以及其产品性能、质量保证承诺等作为采购和招标电梯的竞争条件。
电梯检验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期限要求完成检验工作、出具电梯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电梯检验机构实施定期检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1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1,3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