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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
可以申请笔迹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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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3、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4、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在白纸上签字可以伪造借条欠条或其他法律文书。当然还要看签在什么位置,如果在白纸的顶端签字,一般伪造不了什么,因为签名落款不合常规,不管什么法律文书,不在顶端签名落款的。如果签名在最左端,一般也不好伪造,在最左端签名落款也不合常规。签名在中间,中偏右,右下方,是最好伪造的,因签名落款常规是在右下方的。签字在中间也可以裁剪成右下方。
可以申请笔迹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提前支付鉴定费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材料的,不能通过鉴定结论认定案件争议的事实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提供的法律后果。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同意申请鉴定后,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申请重新鉴定,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许可:(一)鉴定机构或者不能作为补充鉴定程序。(二十七条当事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不得出补充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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