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竞争行为短期化 由于受利益的内在驱动,不法竞争者就...
1、抢案源 2、用明示或暗示方式让当事人误解认为律师与法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3、低价收费 律师行业的不正当竞争是在我国社会环境变化中应运而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话可以;全日制的不可以,因此你的情形不可以同时跟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怎么做的问题答案是:1.调查询问权。监督检查部门有权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材料。2.查询、复制权。监督检查部门有权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因此低价倾销原则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次,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了低价倾销之例外,也就是说满足以下之一就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具有有效期限的商品主要包括食品、饮料、营养品、药品、化妆品等。按照中国《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类商品超过有效期限后是严禁销售的。积压的商品一般是指因供过于求、被新产品所替代等原因而长期滞销的产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或者积压的商品,往往是经营者不得已而为的降价行为,它不具有排挤竞争对手的目的,所以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