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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民政局办理收养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民政局办理收养手续需要什么证件?下面由110ask.com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收养孩子,有父母的,要对方父母同意,否则民政局不能办手续,今后你也会有麻烦。有父母的孩子也没办法弄到福利院去。你的这个收养计划,恐怕很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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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收养地震孤儿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民政局离婚的手续: 1、男女双方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婚姻登记员审查材料,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5、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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