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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法律特征是: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客观上的表现为有: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有...
违法放贷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违反大额贷款应当抵押担保和大额贷款审批权限的规定。 二、未依法对借款人身份条件进行严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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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情况,并结合“贷款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欺骗”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冒名顶名”贷款。指在金融贷款业务中,名义贷款人和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有的是“顶名”,即名义贷款人明知实际贷款人使用自己的身份贷款,出于亲朋好友帮忙、上下级关系、贪图报酬等原因,默许实际借款人借款;有的是“冒名”,即名义借款人对借款全然不知,是实际使用人冒用他人名义借款的。 (2)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相信贷款人所申请的贷款、承兑等将用于收益较好的项目,且风险较小,并符合信贷标准和政策。 (3)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相信贷款人有良好的销售额、资产和盈利能力,有较高的资信。 (4)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审计报表、银行存款证明等。 (5)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用作担保,或者故意高估担保物的价值,或者将已经抵押给他人的抵押物或已质押给他人的权利再提供给银行作无效的担保,或者虚构担保人。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 2、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 3、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及贷款管理制度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综合上面所说的,违法的发放贷款就是属于违反了我国规定的发放贷款金额,从而会很容易造成单位或者他人的利益受损,对于此行为,只要一旦构成此罪,必定就会承担有期徒刑,但对于判决的标准就要要据违法发放的金额来进行确定。
一、民间借贷利息多高算是高利贷民间借贷的利息多高算是高利贷,这个问题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因此现实中有着不同的说法很正常。高利贷之所以如此命名,其前提就是利息过高。那么,如何高利贷利息如何界定可参照合法利率来界定,以下以举例形式进行说明: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年利率为6%,而法院目前支持的民间借贷利率的上限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为24%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反之,借贷利率高于24%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此时借贷年利息凡是超过借贷本金的24%都可称之为高利贷利息。将年利率换算成月利率,则月息超过2%的借贷,都可以称之为高利贷。二、高利贷的表现形式有哪些高利贷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一般表现为:期短、息高、复利。高利贷款的年利率一般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以上,如果逾期未还,还实行利滚利。高利贷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如下几种:(一)借贷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三)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四)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如果出借人已经收取了部分高利贷利息,在法院认定利率超过法定标准后,先收取的高利息可抵充未偿付的合法部分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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