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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这点是明确的。但是否包括调解书、仲裁文书和公证文书,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不同的观...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③调查取证权。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④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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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5、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黄xx近亲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的同意,指派我担任黄xx的一审辩护人,参与诉讼活动。开庭前,我认真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黄xx,刚刚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院予以采纳。在实体上,黄xx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一)公诉机关指控黄xx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事实不清,前后矛盾,明显与事实不符。首先,本案中涉案的5000立方米油罐只有两个,这两个油罐根本就没有在中院裁定执行的财产范围内,裁定查封、拍卖的是xx公司名下45947.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上盖物,而这两个5000立方米油罐是位于某石油气站名下19333平方米土地上。其次,公诉机先是认定黄xx通过xx公司以协议的方式从陈xx手中购得这两个油罐的使用权,后面又认定黄xx通过xx公司以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的方式从xx实业总公司手中取得这两个油罐的所有权。在购得这两个油罐使用权的同一个事实上公诉机关作出了两个相互矛盾的认定。(二)公诉机关所出具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黄xx具有伙同他人对抗法院判决、裁定的执行,帮助xx公司转移财产的主观故意。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观方面必须为故意。从本案其他几位被告人的供述、所有证人的证言以及其他证据均未能证明黄xx明知从这份说明可以看出公诉机关在第一次补充侦查后尚认为指控黄xx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不足,从而将案件第二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在经过两次退查后,仍然无法补充黄xx犯罪的任何相关证据。从这一点足以证明指控被告人黄xx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证据不足,所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也就是说黄xx的行为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观要件和主体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以下情况,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有执行义务的人拒绝执行判决,裁定侵犯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申请执行人曾提出诉讼,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有执行义务的人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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