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的快递运单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定,在显著位置注明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损失赔偿等影响用...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的快递运单应当符合《》关于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定,在显著位置注明免除或者限制企业责任、损失赔偿等影响用户权益的相关条款,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及电子数据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前款所称用户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的信息,是指寄件人、收件人的名址信息、件号码、电话号码以及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的种类、数量、时间等信息。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依法设立以及居民住宅建成后,相关组织或者居民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到邮政企业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对具备通邮条件的,邮政企业应当自用户办理邮件投递登记手续之日起五日内安排投递。用户变更名称、投递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前十日书面通知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用户未及时通知造成邮件无法投递的,邮政企业不承担责任。变更后的地址不具备通邮条件的,用户应当与邮政企业协商,由邮政企业将邮件投递至指定的邮件代收点。
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区、商品交易市场、高等院校等人员密集、流动量大的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营业场所,为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装卸、转运、投递邮件和车辆出入提供必要的场所与通道,并在场地租用等方面提供优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6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690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