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监外私自去外地后果是可能会取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刑罚。罪犯在被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同时会对其进行社区矫正,也就意味着此时不能随意去外地。若确实...
1、可能会取消监外执行。 2、社区矫正人员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私自外出违反了取保候审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定,没收保证金,视具体情形区别处理。 《刑诉法》对违法取保候审规定的处理方式: 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因此,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
1、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2、《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此有如下规定: (1)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2)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3)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4)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5)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