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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不会构成累犯,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会构成累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
1.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后,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不会构成累犯,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会构成累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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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 成立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是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而不是累犯,原因在于缓刑与实刑不同,缓刑考验期也只是个考验期,考验期到了,意味着刑罚不用执行,而不是意味着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考验期间内判处的刑罚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都没有执行,当然就不存在累犯的问题了。
不算。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也就是说,前罪与后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有可能被认定为累犯,所以前置是处管制的,不构成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缓刑是一种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累犯一般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于法定期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要构成累犯需原判刑罚为实刑。缓刑不是实刑,所以,王某被判处缓刑后于法定期间内又犯罪不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累犯的规定,其行为不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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