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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
可以。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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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但一般情况是先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拒绝偿还时才会选择起诉。根据《民法典》规定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相关
法律规定,除担保债权外,其他债权法律平等保护,没有先后顺序之分,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谁先起诉并保全就先保护谁的利益;同时,不同的人因相同原因起诉同一债务人,虽符合共同诉讼的规定,但实际上都是自己管自己的利益,你可以作为原告进行诉讼,但你说的参与诉讼那是不现实的,因为你们的诉讼标的不一样,对方的诉讼行为不对你的案件产生效力。你问的这些问题,可以看出,你是想节约成本,不想花成本就能挽回债权,还是认真一点,不要抱这种幻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保证人),但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则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债务人(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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