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肖像权的一个主要特征便是具有可辨认性,即客观存在的人的形象与通过艺术创作手段再现的形象相比,要为一般的人所能够认知、辨认,用名人背影也需要征...
侵犯肖像权的照片一般是不存在著作权的。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例如,文字作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作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侵犯肖像权的照片一般是不存在著作权的。我国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例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摄影作品等。且该作品的内容以及创作程序不得违反我国法律。
人物照片参赛不一定就是侵犯肖像权,如果作品是抓拍的特写人物必须经过本人同意。如果拍摄的事很多人群就不需要了新闻或是公益的应该没问题,商业的就可能涉及到了拍名人,公众人物和普通人不同,有新闻意义。而报社杂志和其他出版物还有不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432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