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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应按照该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缴费记录计算; 2、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十级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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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十级伤残等于三级戊等的医疗事故,属于最轻的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椎按照按10%计算。 2.主要赔付的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以上是一般标准,各地的具体规定并不同,另外具体的案情和条件不同,赔偿的数额差别很大。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相关条例的规定,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下。1、错误的劳动费.护理费的计算,以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为参考系。也就是说,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错误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比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高3倍以上的,根据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负责人护理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的年平均工资计算。2、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的计算,以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参考系。也就是说,根据残疾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的年平均生活费计算,从固定残疾月开始最长赔偿30年,60岁以上,15年以下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精神损害赔偿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年数最长不超过6年患者残疾的,赔偿年数最长不超过3年。3、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的计算,以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参考系。也就是说,死者生前或残疾人在失去劳动力之前实际赡养,以没有劳动力的人为限制,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不满16岁的人,抚养到16岁。满16岁但没有劳动力的,养育20年,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的,不超过5年。这三个指标必须以权威部门发表的数据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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