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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三 十 六、四 十 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
加工承揽合同中原材料提供及风险负担。原材料可以由定作方或承揽方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作为定作方在订立合同时,应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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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公司需要占用员工的法定节假日的,是需要根据劳动法对于法定节假日的标准,来计算出员工的具体加班费的。好了以上就是2020端午节放几天假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现代各国“一方面承认约款为大量交易所需要,但又想否定其不合理条款的效力。然而,政策上的干预如何正当化是理论上的难题”。格式合同在具有诸多益处的同时,其也有消极的一面特别是法律风险是不能回避的。 格式合同有违公平原则之虞的风险,格式合同制订者过于强调保护自身利益而忽略了相对人的利益保护,违反公平原则从而影响合同效力的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此款即体现了格式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在格式合同中,格式合同制订者应当公平合理地确定合同相对人与其之间的权利,不得利用自身有利地位,将意志强加于相对人,损害相对人的利益。
股权投资的法律风险有: 1、虚假出资的法律风险已出资股东也可能为其他股东的虚假出资行为“买单”;出借资金协助他人进行虚假出资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法律风险:出资财产的价值或权属存在瑕疵。虚假出资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在对外投资时应加强对其他股东的资信调查;除自己足额出资外,还必须认真监督其他股东的出资情况。 2、股权受让中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标的公司存在未知的或有债务,如标的公司对外偿债,将影响受让股权的价值。“零对价”股权存在风险。公司法解释三规定,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时,知道该未尽出资义务事由仍受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要注意“零对价”受让股权的风险。防范措施: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标的公司的或有债务进行询问或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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