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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买工伤保险不需要进行赔偿。只是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有的治疗费以及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独自...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该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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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没有买工伤保险,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来赔偿劳动者; 2、如果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来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请你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其工伤的赔偿项目及支付方式是有明确法定的。(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经确认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四)经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配置辅助器具的交通食宿费;(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十)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未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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