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然不是。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统一格式,统一制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开具。而户籍是公安机关内部网络管理,这个内网是与其他任何单位的网络...
1、户籍证明有必要到户籍地址地开。一般是指“共有户”的居民,需求户籍材料时,凭自己身份证到户口地址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 2、法定的户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不能给孩子上户口本。需要孩子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补办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给新生儿办理上户口手续,需要孩子父母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二条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第二十三条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第二十四条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二)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具体补发程序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资料由补发机构登记备案,永久保存。第三十条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部门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不是。没有联网,由于各省的生育政策不一样,所以计生系统的设计程序也不一样,所以无法联网。《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户籍证明,主要适用于需要查阅有关户籍资料证明《居民户口簿》未记载的有关事项,以及因《居民户口簿》遗失后需要证明《居民户口簿》所记载的相关户口登记内容的情况。要户口薄和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办理。 程序:申请人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公安派出所内勤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上海市公安局户籍证明》的存根联上受理登记,当场阅核有关户籍资料,并在《上海市公安局户籍证明》的“证明事项”栏内签注意见,报分管所领导审批,加盖公安派出所调查章,开具《上海市公安局户籍证明》的交当事人联,当场答复申请人。存根联及有关材料予以存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7人已浏览
883人已浏览
1,259人已浏览
3,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