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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招公、提干、考学等农转非,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轨道,或将个人交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
1.相应法律法律不完善。 在实际推行这一福利制度的过程中,当前尚未实现相应立法的进一步完善,进而难以为该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基础保障。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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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年《中国教工》第5期有专家根据国务院下发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中第三条规定“基本养老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居民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认定中小学教师不属征缴范围之列。 2、《教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教的退休金比例。
按照该《意见》,2014年末,四川将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四川农村养老保险按照合并后的制度,将在原来10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1500元、2000元和3000元3个缴费档次。政府相应的补贴标准也比以往有所提高。基础养老金上,四川从原有的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60元。同时,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跨地区转移接续。
1、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2、保险新政策。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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