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儿童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第13条的规定,父母和继母或继母离婚时,继父和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如果男性想继续抚养继子女,法律上承认男性不同意离婚后继续抚养的话,男性离婚后继续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是没有义务的。双方协商离婚,男性愿意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协议中应明确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时间、方式等内容,越明确具体约定的男性不愿意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协议中可以明确不支付,也可以不约定这个问题。如果双方通过法院的判决离婚,法官也征求男性的意见,写下男性自愿养育的判决书,如果男性不同意,在判决书中明确这个问题,确认女性有养育孩子的义务。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离婚后要求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