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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医疗费及财产损失,如已经得到赔偿就不能赔了。 2.另死亡伤残是可以累加赔偿的,因为人是无法定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
交强险的总体保额为12.2万,分为: 死亡伤残有责方最高赔付(11万)无责方最低赔付(1.1万) 医疗费有责最高赔付(1万)无责方最低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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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车也必须在办理交强险后方可上路行驶。《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也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无论什么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车,只要未办理交强险均不得上路。同样,文某不得以自己所开的是新车甚至正准备去办理交强险而例外。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并非是损失分担的唯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正因为文某没有投保交强险,导致毕某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对应赔偿,而《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文某必须就其未履行投保交强险部分承担民事责任。文某应承担相当于交强险强制保险责任的限额。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中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鉴于本案的残疾赔偿金、医疗费用均在限额之内,自然也就必须全部由文某承担。只有在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或不在限额之列的损失,才能按事故责任分担。
如果只有交强险,赔偿是非常有限的,也就是说全责交强险能全赔吗的问题答案自然是不能够的。 1、交强险赔偿分为三个,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医疗费用最高赔偿1万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 2、撞人不存在财产损失,那么先赔偿医疗费用,在不超过1万元的情况下,只要医疗费用符合社保报销的条件,交强险都会理赔,超过一万元最高只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用; 3、如果被撞者身故,可以获得最高11万元的赔偿; 4、如果被撞者残疾,根据残疾等级按比例赔偿,如果是一级伤残就会赔偿11万,一次类推,2级伤残赔偿90%。
发生交通事故,若肇事者负全责和主要责任的,交强险也会在法定赔偿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则由双方的责任大小确定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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