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87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关闭,关闭房地产期限不得超过2年,关闭房地产,冻结其他产权期...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的时间要依据财产的类型而定,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动产不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因此,由上可知,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三十日内,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必须在一个月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只要申请人提供诉讼保全的手续齐全,并且递交书面申请给法官,一般情况下担保申请财产保全第二天就会被查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