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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上诉的话可能检察院抗诉,发回一审法院再审,重新改判,再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
刑事案件都是检察院起诉的,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原告,不能以检察院为反诉对象。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要求追究本案被害人的情况很普遍,但这不属于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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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说: 1.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等。
刑事案件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根据《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拟定调查提纲进行补充调查: (一)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申诉人提供了新的事实、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的; (三)有其他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
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五日内,认为刑事案件量刑不服的,应当书面请求检察院提请抗诉。 受害者就民事部分不服的,直接上述即可。 若收到判决书在十日后了,超过了期限,不过同样可以申诉。 《刑事诉讼法》 第218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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