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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离婚时出资额的划分问题

2024-11-12
婚姻关系中,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该房产应视为购房者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但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撑。如果是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防不测之事发生。 婚姻关系中,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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