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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以出质的专利权应具备什么条件, 证明专利权有效的文件有哪些规定

2022-02-08
用以出质的专利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专利权必须有效。专利权具有时间性,而为了保障债权实现,必须保证质物是无可争议的有效专利。证明专利权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年费缴纳凭证、专利登记簿等。《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如下:第十二条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一)出质人与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不一致的;(二)专利权已终止或者已被宣告无效的;(三)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四)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五)专利权已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六)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质押手续被暂停办理的;(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八)质押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九)质押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十)以共有专利权出质但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十一)专利权已被申请质押登记且处于质押期间的;(十二)其他应当不予登记的情形。 (2)作为质物的是专利权中可转让的财产权,即因取得专利权而产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系指独占权和由此派生的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在债权未受清偿前,出质人应用其出质权利的全部来担保债权的实现。(3)专利申请权虽然是获得专利权的前提,依法可以转让,但其明显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使之不能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财产权,因而不能将专利申请权作为质物进行质押。出质人必须是合法专利权人。(1)认定出质人是否“合法”的标准就是看其有效证件与专利文档所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专利权质押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规定:“出质人非专利文档所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非全部专利权人的”,专利权质押合同将不予登记。如果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则出质人应为全体专利权人。如果得不到全体专利权人的共同认可,也不能将专利权进行质押。(2)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出质专利权时,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登记时,要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3)出质人和质权人如果对合同签订或专利事务不太了解,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办理登记时,不仅要按照《专利权质押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交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还要有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2.专利权质押的登记 (1)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程序质押合同登记申请的受理部门是中国专利局专利工作管理部专利市场处。当事人可以按以下程序办理质押合同登记:①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②向中国专利局索取登记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签名盖章。登记申请表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印刷。③按《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第6条的规定提交(寄交或面交)以下文件: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专利权的有效证明;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④按规定缴纳登记费。登记费可由当事人协商负担。⑤当事人提交了齐备的申请文件并以缴费之日为登记申请的受理日,由此专利局启动审核程序,依法对登记申请进行审查。⑥需要补正的,当事人应当按补正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正。⑦不论登记申请得以批准与否,中国专利局均将以《通知书》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当事人。 (2)办理登记变更手续质押期间,可能出现的变更有以下几种情况:①著录项目变更。由于此时权利人对权利的处分权受到了限制,所以著录项目变更请求须得到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同意才可以提出。在提出著录项目变更请求时,除正常变更程序所需文件外,当事人还应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书面同意变更协议,经专利工作管理部审核批准,变更程序才能继续进行。否则,将不予变更。②质押合同内容变更。变更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质押担保的范围、申请延长质押期限的,当事人应当向专利局提交当事人书面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及其他有关文件,填写《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变更申请表》,报专利局审查。 (3)专利权抵押合同登记文档及登记簿的作用专利权质押合同一经受理,专利局即启动审核程序,并通过登记管理数据库对质押全过程进行管理。此外,经过专利局审核后,除向当事人发送通知外,还要将以下文件存入登记文档:①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②质押合同登记变更申请表;③质押合同登记注销申请;④专利权质押合同;⑤其他有关文件。该登记文档中的有关内容,将以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簿的形式提供给公众。通过查阅登记簿,公众就可以在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之前,了解到有关专利权的出质情况,以免在签订质押台同时出现重复质押,此外,公众在接受转让或许可时,也可以查阅登记簿了解所要受止的权利是否有质权存在,以便决定是否可以接受转让或许可。如果专利权正处在质押期间,对作为质物的专利权的任何变更均须得到质押合同当啦人双方的共同认可,否则,都将是无效行为。查阅登记簿后,公众如果需要丁解质押登记的详细情况,可以再查阅登记文档中的原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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