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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即《刑法》第357条所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
1、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吸食毒品罪。但是吸毒容易引发其他犯罪,吸毒人员犯什么罪,按什么罪处罚。单独的吸食毒品行为不属于犯罪,但可以给予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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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也就是法律裁判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都会影响到最终的结果比如嫌疑人是否与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十一条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二)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三)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刑法修正案(九)》将贪污罪、受贿罪起点数额提高到三万元,并不意味着低于三万元的贪污受贿行为就一概不作为犯罪处理,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数额、情节并重的立法精神,《解释》同时规定,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应追究刑事责任,数额不满“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但达到起点一半,同时具有规定情节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情节”或“特别严重情节”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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