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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陪产假、护理假是15天.。 陪产假又叫做看护假,是用人单位给予男职工照顾生育期间配偶的假期。 根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产假30天,配偶享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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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陪产假15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并且,增加配偶陪产假;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对于再婚夫妻,规定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决定》规定,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未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未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根据北京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晚育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意思就是北京男职工可以休陪产假30天,但女职员就不能增加晚育假期了。如男方享受了奖励假,则女方不能享受晚育假30天。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奖励假如经男女双方单位协商,男方单位同意,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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