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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
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 一、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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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发[2004]5号文件中,对查封的期限已作出了一个合理的规定。该文件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的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时应当重新制作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再续封的,应当经过所属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且每次(说明可以是不止一次)再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查封手续的,查封的效力消灭
查封期为三年。人民法院冻结股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可以办理冻结续行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人民法院也可以按照职权办理冻结手续。
人民法院可以检查、没收、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房地产、被执行人名义登记的房地产、特定的房地产和其他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2、债权人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依法提供保证的,法院可以裁定采取检查你房地产的保全措施,在案件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3、法律.司法解释除其他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检查、扣押、冻结期限到期前继续检查、扣押、冻结手续、继续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4、按规格执行被执行人的房屋时,应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条件。当然,可以执行那栋房子,扣押换成小的,其馀的可以作为履行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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