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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的余宇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为您解答: 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几种情形,第一,孩子两岁之内,一般判给妈妈抚养,第二,孩子2岁到10岁,...
孩子判给谁法律上的原则是利于孩子的成长,这包括由谁照管的时间长短、生活环境、收入、家庭背景、良好的教育、孩子的年龄等等。根据你以上所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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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按法律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根据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综合认定;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探望孩子
他名下的那套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你这套是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当然债务也是一人一半。考虑到他有一套住房及离婚时要保障妇女及儿童利益这一点,房子会判给你。 另你年薪较高,孩子6岁到了受教育年龄。奶奶无力或不如你带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所以你可以从以上两点出发,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他爸支付抚养费即可。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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