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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用。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
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是不能再以父(母)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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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1、妻子生孩子军人可以回家。 2、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 3、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需要本人。如果得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准予迁入证明,就可以。先在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开出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再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准予迁出证明,凭出证明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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